一、价值共创:重塑主体责权利结构
破解资源下沉价值认识偏差,需要让县域从资源的被动接收者变为下沉实践的平等合伙人。确立县域的平等主体地位是化解“高职院校-县域”主客二元对立认知误区的重要举措。在下沉实践中,各方参与者需要跳出旧思维,在制度层面认可县域的核心地位,明确县域是区域公共利益的代表,是发展需求的定义者,是合作项目成立与否的关键表决方,是发展成效的最终评价者。“规则是规定性的、情境性的、可被遵守的共同信念,也是影响主体行动的核心变量,其价值在于约束人们决策的行为规则、共同规范和操作策略。”在合作启动初期,各方参与者应共同制定合作章程、完善主体责权清单、明确利益分配比例、构建风险共担机制等,确保各方权责对等、激励相容。实践表明,能够持续十年以上的下沉实践,往往在启动之初就通过合作章程、共建协议等形式,将短期项目合作转化为长期战略联盟。章程的意义不仅在于明确权责,更在于为所有参与方提供稳定的发展预期,这是合作关系能够不受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影响而持续运转的制度基础。
资源下沉应以县域需求清单为主导,由政府结合产业发展状况、企业用人需求、县域发展规划等牵头制定,经过规范程序认定后发布,作为所有下沉合作立项的前置条件。高职院校需为这份清单提供资源下沉的详细方案,确保专业技能适配技术需求、专业规模适配市场规模、专业布局适配产业结构、技术供给适配产业融合,经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认可适配度后方可立项。县域需明确法定代表,在资源下沉中享有联合审批权与“一票否决权”。制度设计上的赋权是保障县域主体地位从理念走向实践的关键一环。县域不能只是合作的参与者,还要是决策者。只有让县域回到谈判与决策的中心地位,才能确保合作从真实需求出发,而非从院校能做什么出发。一些地方探索的县域法定代表权、多方共治机制,正是将这一理念制度化的有益尝试。
为保证合作章程协同有效,需要制定界定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等核心主体的权责清单。县级政府的责任在于提供配套支持政策,保障资源下沉必要的基础设施,规定县域企业、中职学校、行业协会的参与深度,协调资源下沉过程中的权责争议,同时享有对资源下沉过程的监督与绩效评价权利。高职院校的责任清单需明确其输出师资、课程、技术、标准的质量,同时享有依据协议获得合理补偿与知识产权收益的权利。企业的义务在于提供实训岗位、技术导师、真实项目,同时享有优先录用合格毕业生、共享技术转化收益、评价资源下沉成效的权利。这份责权清单能够破解协同失效的难题,从源头避免“权责虚化”的合作松散状态,成为衡量各方履约情况的硬性标尺,为可持续的共生关系打下牢固基础。另外,还需要政府部门运用税收减免、经费补贴、奖励激励、技术支持等多种政策工具,为承接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激发承接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拥抱和融入资源下沉。
二、关系再造:重构双向赋能的合作网络
要破解主体缺位、网络松散的协同困境,关键在于推动合作形态从“基于项目的虚拟联系”向“基于实体的深度耦合”演进。成功案例的经验表明,实体化的办学网络能够创造高密度的互动节点,使双方在持续合作中建立信任关系。实体化办学扎根当地,成为知识溢出的枢纽,促使高职教育的理论知识与当地产业的实践知识深度融合,催生出原创性的解决方案、技术标准与教学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与县域城镇化实现人才、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双向流动。比如,技术创研平台、大师工作室等实体平台,为知识、技术、人员的双向流动提供了稳定的通道。院校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共同组成团队,“教师下企业、工程师进课堂”成为常态,双方通过完成真实项目、构建课程体系、产出技术专利,实现知识、技术与价值的深度“化学反应”,最终形成共生发展共同体。
要改变下沉资源的浅表式流动,就要创造难以分割的关系性资产和共同的知识产权,从而将各方利益捆绑到共生网络上来。“以县域主导产业为牵引,搭建职教联盟与产业集群的多维合作网络,实现从课程供给到岗位对接、从人才培养到技术共研的全过程协同。”下沉项目可建立制度化的课程与技术共同开发机制,将县域真实产业案例、技术难题、在地文化等转化为模块化的教学内容和案例,强化企业在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中的主导地位。此举的重点不仅在于产出高质量的本土化教学资源,更在于促进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县域技术骨干、行业企业专家及优秀学生等各方主体在这一过程中实现知识转移、能力构建与信任建立。由参与方共同持有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知识产权,是凝聚各方的坚韧纽带。大师工作室、技术创研平台都是人员双向交流的形式之一,院校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共同为县域中小企业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共同申请专利,优化产业流程,让实体平台成为知识、技能、创新双向溢出的中心。
数字技术的应用为合作网络的空间扩展提供了新的可能。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可统筹建设高职教育资源下沉数字平台,向地方开放优秀的虚拟仿真资源,并动态公布县域企业的技术需求、地方特色、产业知识等。校企之间的技术攻关能够进行远程协同,项目之间可开展经验比较与模块共享。日常实践积累的成功模式、交互数据等都可以转化为网络共享,以便学习借鉴推广。如此,传统点对点的合作扩展为网络化的循环生态,使双向赋能共生网络获得自我丰富、自我扩展的有机生命力。
三、适应化改造:打造资源下沉的差异化格局
县域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各不相同,资源下沉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必须走差异化适配道路。下沉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最重要的原因往往是能够深度融入县域的产业生态,有意识地将专业、课程明确服务县域独有的“一县一品”或特色产业链。在下沉实践初期,一些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当地的产业格局不匹配,为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其主动推动专业结构转型,将专业布局融入当地产业,专业内容与生产实际紧密对接,确保资源下沉的长效性与精准性。因此,高职院校要根据不同县域的产业结构特点、自然资源条件、人文社会环境、社会发展阶段等,精准选取适配专业,激发县域发展的内在特性,打造“多元一体、和而不同”的有机共生模式。产业主导型县域可采用共建产业学院模式,由政府、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参与,通过培养产业技能人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促进产业迭代升级等,形成分层递进的产教融合协同网络。农业主导型县域宜采用乡村振兴融合模式,一方面下沉培训资源和课程体系,为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匹配灵活多元的培训内容和教学方式,快速补齐师资、课程与管理方面的短板,促进地方人力资源增值;另一方面,通过建立长期咨询服务机制、创业项目孵化平台、技术帮扶小组等方式,构建多层次的技术服务网络,帮助县域发展乡村产业新项目,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为未来承接更复杂资源、融入更高层级的共生网络打下坚实基础。多元类型县域可采用城乡分布式办学网络模式,其核心在于确立中心校区作为大脑和中枢负责输出统一的教学标准和管理规范,多个县域校区作为躯干保持灵活的地方适应性,不同区域根据地方产业进行特色化发展,可一县一策、一区一策,助力解决县域发展的堵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从而将优质教育资源全域性、梯度化地覆盖到县域乃至乡村。如此,高职教育资源下沉县域才能摆脱标准化的复制思路,形成百花齐放、错位发展、功能耦合、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四、体制赋能:完善行动共生保障体系
共生型保障体系的构建,需要自上而下建立一套有约束力的制度体系,既能保障各方合理利益诉求,又能促成双向赋能的共生主体网络,为共生关系筑牢稳定预期,也为行动逻辑的演进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目前,高职教育优质资源下沉县域快速推进,但地方下沉方案和详细规定出台较少。上级政府要积极探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以实现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为基层自主性的发挥提供有效的制度空间与治理资源。建议从省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着眼省内高职教育资源下沉布局,为校地共生提供长期且稳定的制度预期与激励环境。高职院校要实现与地方共生,还需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退出机制制度化,并根据产业技术变革情况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始终处于动态的共生状态。新设专业需要基于大数据分析,发布专业的产业适配度调查和未来就业预测报告,经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三方认证后方可设置。对于与地方冷门绝学密切相关的专业可超常布局。
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既要遵循国家和地方政策精神要旨,也要观照多元利益相关者根本诉求。因此,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共担机制、容错机制的设置至关重要。明确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收益、培训收入的分配比例,能有效减少各方参与主体的摩擦,激发创新活力。对在探索共生新模式、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不可控失败给予包容,并将其作为学习资源。省级层面可对作出杰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促使赋能共生内化为所有参与者的自觉行动。采用企业满意度、毕业生本地贡献率等外部指标对下沉效果进行评估。
教师是高职教育资源下沉县域的具体执行者,在服务县域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方面承担着关键职能。应破除“唯论文、唯帽子”的惯性思维,并在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与绩效分配制度中,大幅提高服务县域发展贡献的权重。对于教师深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编写本土化教材、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带动地方就业等成果,应视同甚至优于传统的学术论文。探索设立“产业教授”或“产教融合型”教师系列,建立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对高职院校的考核,也应纳入“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中来自县域的比例”“共建平台与成果”等反映其与地方共生程度的指标。(节选自《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6年第5期)
初审:陈淑琴
复审:管晓媚
终审:管晓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