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8 15:00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我校资产管理精细化方针,进一步强化资产安全管理,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全校资产核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1. 学院(部门)自查阶段:2026年5月8日—5月18日 。请各学院(部门)在此期间全面完成资产自查,确保账实相符。
       2. 数据上报阶段:请于2026年5月18日前,将自查后汇总的本学院(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表(涵盖办公室、实训室、教室)电子版提交至资产管理中心李庆艳处。固定资产明细表须经部门资产管理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3. 全校核查阶段:2026年5月19日 — 5月29日 ,资产管理中心将对全校资产开展核查工作。
二、核查工作流程
       本次核查遵循以下流程有序推进:
       “学院(部门)自查→上报数据→全校核查 →问题反馈与整改”。
三、核查主要内容
       1.核对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2.核对固定资产上墙明细表与实际资产的一致性;
       3.排查资产损坏、缺失、闲置等异常情况。
       核查结果汇总后上报校长办公室。
四、资产变更处理要求
       若本学院(部门)资产出现调拨、报废、损坏等变更情况,请及时向资产管理中心报备。经审核无误后,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资产信息,并同步更新固定资产上墙明细表。确保账、卡、物一致。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门)须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核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自查与数据上报。
       2. 本次核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如实填报,严禁漏报、错报。
       3. 对逾期未完成自查、未按时报送数据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中心将予以通报。
       4. 核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中心李庆艳联系。

       请各学院(部门)领导及资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此次资产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5月8日